魏纪中:工商部门将强行制止企业打奥运擦边球
http://www.huanqiu.com 来源: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-07-07 07:39
“奥运非赞助商牵涉到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,这方面,我们早就和国际奥委会签订了相关的协定。2001年在莫斯科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后,北京奥组委马上和国际奥委会签订了一个关于赞助商的原则条款,这是完全按照国际奥委会关于赞助商的相关条款制定的。”——魏纪中
从7月11日开始,任何非奥运合作企业,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相关元素。在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剩1个月时,奥组委开始出台严厉措施,严打各类“非奥运赞助商”,昨晚记者通过电话连线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、奥运经济研究会会长魏纪中,“任何非奥运赞助商,想要通过奥运会实现盈利是绝对不被允许的。”魏老表示,届时奥组委会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应对可能出现的违法企业。
2001年莫斯科 赞助商条款原形诞生
“关于奥运非赞助商这个问题,牵涉到的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,在这方面,我们早就和国际奥委会签订了相关的协定。”魏老告诉记者,2001年在莫斯科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后,北京奥组委马上和国际奥委会签订了一个关于赞助商的原则条款,“原则条款是完全按照国际奥委会关于赞助商的相关条款制定的。”
“根据这份原则条款的框架,北京奥组委在近期制定了相关执行条款,就是现在公布的一些条款。”在执行条款中,对于非奥运赞助商和奥运之间的关联做出了严格限制,其中包括任何非奥运合作企业,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相关元素。未经授权以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、教练员、官员等作形象代言人的广告,相关媒体要停播。就是现场观众,比赛期间也不能穿带有广告色彩的服装,“这是北京奥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,我们早就对国际奥委会有过承诺,现在当然要遵守。”魏纪中表示。
忍痛淘汰健力宝 全因“TOP计划”
根据国际奥委会赞助商相关条例,TOP计划的运营遵循产品类别的排他性原则,以此确保各TOP伙伴在各自的奥林匹克市场计划实施时避免同行业的竞争。就是由于排他性的原则,中国奥组委在2000年公布代表团赞助商名单时,将和来自可口可乐同一行业的健力宝排除在外。要知道,健力宝从1984年开始就成为中国代表团在奥运会上的赞助商,但由于不符合国际奥委会赞助条例,中国代表团只能忍痛割爱。
当年健力宝和可口可乐之间的故事早已过去,但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案例,“可口可乐现在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,和它赞助奥运会将近80年有很大关系。”魏纪中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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